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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syong1069的博客]]></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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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外面的天空很静，有长风吹过。我的话溶在风中，眨眼就消失了踪迹。我举杯,饮干,我默 ]]></description>
	  <language>zh-CN</language>
	  <pubDate>Sat, 5 Jul 2008 17:18:04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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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syong1069的博客]]></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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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天涯杂谈』汶川剧震奇闻异事录(群雄合撰,共二十五集)]]></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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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汶川剧震奇闻异事录(群雄合撰,共二十五集)<BR>　　<BR>　　一、汶川地震<BR>　　 红朝六十年五月夏九日，蜀郡蟾集，荆南塘涸,十二日十四时二十八分，汶川震八度，都江堰、德阳、绵阳、阿坝、什邡四十四州县悉毁，民舍倾覆二百余万间，士民死伤三十余万, 京畿二十八省皆有感，八日乃罢。<BR>　　会党魁、主席涛公幸倭国未归，总理、指挥长温公将疑卒三万巡都江、德阳，自公以下皆荷瓦砾焉，兵民皆感悦。然蜀道危峻，公典兵未久，将佐狐疑不前，公怒日：诸君皆民所养，自思之尔。十六日，涛公始巡幸诸城，益卒八万助之。十七日，倭国、新罗、俄国、狮国遣兵驰援。十九日十四时二十八分国殇，半旗鸣笛，默哀三分，禁乐三日。<BR>　　二、邀功<BR>　　 地震局诸公畏诛，自寻避罪之策，遂遣副局张宏卫于外宣言曰：震乃天灾，非智者所能测也。时ao_yun将作，外蕃朝国，又欲自媚于上，曰：京畿无震。民闻之，皆笑。<BR>　　三、义丐之一<BR>　　 金陵江宁区，某丐，年逾花甲，皓首白发，蓝衣蔽履，以乞食为业。十六日，官募捐于道，丐捐金五元;十五时，复投之百元。自谓曰：羞散币，至钱庄兑大钞捐之。询其姓名籍贯，弗言飘然而逝.<BR>　　四、义丐之二<BR>　　 某丐，不知何许人，也未详其姓字，年约弱冠，枯发瘦削，以手臀交错而行，日乞于市。是时，蕃禺华乐街善者募捐于道，丐进于箱台前曰：余捐币。善者置箱于地，取钵内碎银投之，少间，又曰：尚有余钱。遂探胸囊取储银复投之。众嘘叹不已。<BR>　　五、陈光标<BR>　　 陈光标，金陵人也，年三十九，少贫，及长，貌甚伟，以土木为业，家资巨万，乐善好施。闻北川震，馈金五百六十万，将部曲百人，携吊车、推土车、挖土机六十，裹粮自武昌趋绵阳，一日行两千里，十三日午抵都江堰，道路雍塞，委车二十，员四十济军。自将余众急赴北川，于北川中学敛骸骨二百，活人数十。士民闻之，咸长叹曰：真乃將相才也。<BR>　　六、林浩<BR>　　 林浩者，汶川映秀人也，年九岁，入庠就学二载，聪慧果勇冠绝乡里，尝率诸童于旷野陈兵持茅如临敌状，众皆畏服，推为学长，父母珍爱如拱璧。<BR>　　十二日，地震，馆舍俱毁，同齿死伤什七八。时浩奔廊外不及，断垣踣彼及友者二，友皆昏厥，既而遽起，身载之与师，然头额亦疮。返家，双亲杳无所寻，其秭携三人，渡鸟道诣都江堰取食。<BR>　　好事者造访，无羞赧之色，言辞清越，若无旁人，世人奇之。<BR>　　七、肖晓川<BR>　　 去北川十五里，有邑曰：邓家海元村，学馆曰：刘汉希望小学。地震,馆舍岿然，主任肖晓川诸生将学童四百八十三置平地.少间,亲友收领略尽，乃携所余七十一人穿山越岭，径指北川。会风雨大作,落石不辍,道路阻塞。薄暮,露宿山林，乞粥荒村。翌日，抵绵阳，十四日饱食于英才。其小者止五齿，诸生亲友亦多没于此役。世人闻之曰：大爱无爱,为万世师长。<BR>　　八、陈坚<BR>　　 北川民陈坚，埋于巨石三日未食，日：几欲自绝，然妻女未知存亡，遂自坚待人生之。明日，掘出，未几，殁。闻者无不泣下。<BR>　　九、张吉万<BR>　　 北川稚童张吉万，年十一，性孤好学，素有大志，父母求食未归，与妹张韩独居，所食皆仰其十指。会城郭倾覆，泥宁难行，吏民皆恐惶无所依，吉独驮韩越岭徒步半日，抵绵阳，安然无恙。国人闻之，赞曰：真伟丈夫也!<BR>　　十、覃千秋之一<BR>　　 覃千秋,湘人也,天命之年,时于德阳学堂授业,师生百余,桃李天下.震发之时,于纷石崩落之际,舍身以护学生四人,及至众援来救,公已然千古,其遗状若膺之振翼,乃幸四生得脱,众皆掩面而泣.未几,其举九州传闻,民无不叹曰:真万世师表也.<BR>　　十二、覃千秋之二<BR>　　 塾师谭生，字千秋。值剧震时以身护讲台，四学子因以无恙，然谭生罹难矣。呜呼！其行如其名，足撼千秋！<BR>　　十三、王龚氏<BR>　　 戊子年丁巳月壬子日未时，西蜀三川大震，瞬时飞沙走石，天崩地裂，河谷阻塞，有北川官办银库塌陷，王龚氏与夫俱埋其中，夫护妻而亡，裂隙狭小，不得脱身，王龚氏伴亡夫于废墟下呼号三日有余，未果。饥喝时自戗其腿饮其血，以维持生命。昏昏中有救援官兵至，求锯自断右胫骨，求剪自割肉筋，仍得以生还。问曰：弱女子何来如此之神勇？答曰：诺夫遗言，育儿成人，未敢自弃性命。呜呼，汉时关公刮骨疗伤留名千古，今王龚氏饮血断腿求生之壮举，古人比之尤不及也！是以列传，以示后人<BR>　　十四、义犬之一<BR>　　 汶川七盘沟某生，收寄一犬，名曰：多多。十二日，午寐于馆，犬忽窜匿不宁，吠声不断。斥之，依如故。生妻自度其意：解屎尿，遂启扉纵之，然盘恒不去，狂吠不止，怪之。少倾，地震，某及妻奔亡于野，遂安。时牧守屠狗防疫，某不忍自戮，藏诸舍，岁余，犬卒，大恸，起冢祭之。<BR>　　十五、义犬之二<BR>　　 龙门山谢家店子村有老妪曰牟帮礼，年逾古稀，尝养犬自娱.十二日震，湮埋于棚，儿媳自救无果，乃下山乞援，小犬自伏待于旁。十六日九时，兵民忽至，犬吠导人寻迹，老妪遂活。<BR>　　十六、李某<BR>　　 什邡市红白镇李某，假寐于馆。地震楼塌，扉盖背立仆，辗转仰卧，于穴间探瓶一、纸若干。四日无食，饥甚，以尿溺合碎纸而食之。十七日，掘出，止伤一足，好事者访之，声如洪钟。众人皆喜。<BR>　　十七、礼让<BR>　　 绵阳汉旺镇，有学痒东汽中学，五月十五十九时，或云：埋童二。兵民趋墟下窥探，止一男一女，微创。男童让，曰：救彼。女童曰：彼创甚，宜先。众泪如雨注，奋然负土，二十二时皆脱.<BR>　　十八、砖家<BR>　　 有专家云,私塾四大皆空,乃易损之屋然有新闻曰,四川一大侠,修之5所皆在震中蔚然不动,如有天助,众人问之神法侠客曰,无他,但良心尔,一字谓之曰心!<BR>　　十九、义男<BR>　　 呜呼，念其男，与妻识于弱冠，携手人世，女无倾城之貌，男无经国之才，虽无山盟海誓，亦愿长相死守。其男劳作于外，其妻守于内室，人到中年，无他想，惟愿父母大人安康无病，幼子成其诗书。今天灾，亡其一，思昔日，奔劳之际，每至家，见妻儿笑语，辛劳尽去，今宁得往昔之万一？每思至此，不叫人吁天问地？何残忍至斯！！<BR>　　其像有好事者传于网际，众人云：有情有义真男儿也！！！！<BR>　　二十、蒋敏<BR>　　 羌女蒋敏，聪慧而窈窕，邻里少年皆好俅之。待及箳，择佳偶，夫乃蜀中太医院当值是也。未几，膝下有女瑞瑞，甚乖觉伶俐，不复其乐融融。<BR>　　时遇巴蜀大震，其族人十之九殁，惟女与夫独活，悲甚。女劇慟，整日以泪洗面。乃至坊间为灾民施救，日：“余母女或能活，定当被人爱之，此亦然”。<BR>　　恍惚间误认孩童为己女，惊觉，乃晕厥。有好事者，欲于其人其事而谋利。女无奈，乃入朝谢恩，后隐之。<BR>　　二十一、可乐男<BR>　　 绵阳汉旺东汽学痒虽处国企遇震未能幸免，亦颓。至五月十五戌时，或云：其下埋童二。兵民乃趋墟下窥探，并掘，许久始闻男女并列其中，受创可。众奋然掘进，然洞小。男童让，曰：救彼。女童曰：彼创甚，宜先。至亥时皆脱，女先跛行出。至男抬出，疾呼：来可乐！继而曰：冰镇之。众闻皆乐，寻之不得，无奈以蒙牛奶授之解渴，然耿耿于怀。<BR>　　旁有好事记者发文报之，一时引为笑谈，竟造成天涯纷争。始知其名为薛枭，是为记。<BR>　　二十二、白岩松<BR>　　 时国之大殇，举国哀号。有媒者众，共赴险地，唯实而表者先，鞠躬尽瘁，其志国人皆仰止。然，昏昏然不知所急着鲜。以白姓岩松者为首，国人共愤。视性命于草芥，取真景于首冲，搏眼泪尤重于救生命。呜呼，业之德于人之德熟重，不过人心耳！<BR>　　二十三、王石<BR>　　 世有王石者，其父从王震征新疆，有功，特幸，震以为柳州铁路局长。逮石长，时粤省督以女妻之，得恃父、翁之势，射商贾之利，罔不应手而解，转业房产为职，卒致身家亿万。性喜登山，每出，必耗资万计；偶行小善，必为石铭。复自作传，开文阁，延捉刀，所售房产每多巨幅书其绩，图其影，好名如馨。<BR>　　国朝五十九年四月初八，蜀中汶川大震，祸及数百里，灾不绝于道，哀鸿遍野，寖数万最，宣告天下，举国悲悼。聿夫庙堂之上，乡野之下者，政要名优，外商内贾，鲜不慷慨解囊，热血赞赈，神州乃隐然而有中兴之象焉。<BR>　　方斯时也，石曰：赤县广袤，灾故常耳，属徒率不过人捐十缗，逾则为累云云。识者大哗，责之以义，石辩弗利，闭不纳言。四月十二，躬赴川中救灾，倏忽闻诸：石通工部侍郎及蜀臣工，已定善后廙计讫。<BR>　　君子曰：商贾之道，固属射利，然亦有大义存旃。若夫富豪如香江李氏，台岛王氏，潦倒如街丐残疾，青楼诸女，蔑不踊跃倾赀，以抒国难，拳拳赤忱，罄竹难书。而石前出冷语于公众，后谋私利乎暗室，不亦鄙哉？或刺石曰：顾可越世之峻峰，曾能逾夫汶川一茔邪！道义苟丧且富，是圣人所谓为富不仁也。<BR>　　二十四、徐女记<BR>　　 熟女徐娜者，乃央视一雏记也。震事初起即外派急赴都江。是日晚央视直播连线，众目睽睽，盼极。答曰：余身在蓉城酒肆。且言之喏喏。董主持催问聚源学痒现场救人状况，情急，竟曰：已毕。大哗，国人皆曰此女可除。<BR>　　二十五：假捐<BR>　　 是时，贩夫走卒，王公商贾，皆慨然解囊赈灾，钱逾六十亿。岭表惠州中学，意显功德于外，置箱于操场，师长投币，校长倾箱取之，于众前复投之，未几，复取钱币分至诸门生鱼贯而投。一生亲摄迹发于天网，举国哗然而谴之，日：非师之道也。诸师长诡日：未绣影，补之。<BR></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syong1069]]></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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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2 May 2008 12:54:10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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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中国红十字会以后也不应提取“运作经费”]]></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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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一点五<BR>　　<BR>　　谣言是什么东西，可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过从历史和现实看，谣言很多时候天然是促进社会进化与前行的催化剂。<BR>　　<BR>　　网易与中国红十字会绝交后，关于中国红十字会的“谣言”开始满天飞，据今天的《第一财经日报》报道，中国红十字工作总会工作人员终于表示：“原先经民政部批准红十字会可以在捐赠中提留10%作为机构运作经费，这次灾情巨大，情况紧迫，全部捐献钱物将100%用于灾区”。<BR>　　<BR>　　至此，中国红十字会从救灾款中拿“提成”的“谣言”，已成为铁的事实大白于天下，这给了那些热衷于把网友言论定性为“造谣”的组织或官员，无异于煽了响亮的一耳光。<BR>　　<BR>　　之所以要“提留10%”，中国红十字总会工作人员的解释是：按照国际惯例，红十字会在接收捐助时，可以收取一定比例的行政管理费，用以支付员工工资、机构运转、救灾款物调拨、审计等费用。<BR>　　<BR>　　<STRONG>不过，国外红十字会是非政府组织，其运作经费完全由红十字会自筹，但中国红十字会虽然被中国政府定义为“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其经费包括人员工资全部由中国政府从税收中统一支付，甚至中国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还比照同级行政部门享受相应的级别待遇</STRONG>，用温总理的话讲，是“人民养着你”，你们为什么还要额外提取“运作经费”？个人认为，在国家财政没有“断奶”的前提下，中国红十字会任何时候都不应提取“运作经费”。<BR>　　<BR>　　细心的网友很快还发现，中国政府早已规定“中国红十字会的行政管理费一般为捐款总额的3.5%，原则上不超过5%”，然而民政部和中国红十字会是如何把这个“不超过5%”变成“提留10%”的？<BR>　　<BR>　　当然，是进步就需要肯定，针对网友的质疑，中国红十字会及时回应并作出不提取费用的承诺，这是一次巨大的进步。比较而言，中华慈善总会则还在以“管理和募集是两回事”为由，强辩需要提取募集资金10%作为“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同为社会救助团体，差别咋这么大？莫非中华慈善总会是遗忘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先进性理论的部落</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syong1069]]></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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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21 May 2008 20:09:07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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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请珍惜生活，珍惜当下]]></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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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BR>　　<BR>　　孩子 <BR>　　快 <BR>　　抓紧妈妈的手 <BR>　　去天堂的路 <BR>　　太黑了 <BR>　　妈妈怕你 <BR>　　碰了头 <BR>　　快 <BR>　　抓紧妈妈的手 <BR>　　让妈妈陪你走 <BR>　　<BR>　　妈妈 <BR>　　怕 <BR>　　天堂的路 <BR>　　太黑 <BR>　　我看不见你的手 <BR>　　自从 <BR>　　倒塌的墙 <BR>　　把阳光夺走 <BR>　　我再也看不见 <BR>　　你柔情的眸 <BR>　　<BR>　　孩子 <BR>　　你走吧 <BR>　　前面的路 <BR>　　再也没有忧愁 <BR>　　没有读不完的课本 <BR>　　和爸爸的拳头 <BR>　　你要记住 <BR>　　我和爸爸的摸样 <BR>　　来生还要一起走 <BR>　　<BR>　　妈妈 <BR>　　别担忧 <BR>　　天堂的路有些挤 <BR>　　有很多同学朋友 <BR>　　我们说 <BR>　　不哭 <BR>　　哪一个人的妈妈都是我们的妈妈 <BR>　　哪一个孩子都是妈妈的孩子 <BR>　　没有我的日子 <BR>　　你把爱给活的孩子吧 <BR>　　<BR>　　妈妈 <BR>　　你别哭 <BR>　　泪光照亮不了 <BR>　　我们的路 <BR>　　让我们自己 <BR>　　慢慢的走 <BR>　　妈妈 <BR>　　我会记住你和爸爸的模样 <BR>　　记住我们的约定 <BR>　　来生一起走<BR>　　<BR>　　——————————————<BR></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syong1069]]></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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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21 May 2008 19:45:42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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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天涯杂谈』一个非常好的帖子：常上高速的朋友必看一个高速交警的忠告]]></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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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随着道路上的私家车越来越多，作为一名高速交警，在日常的事故处理岗位上，遇到各种形形色色的交通事故，其中不乏因缺乏安全意识而造成严重事故后果的案例，下面，我将从自身几年来的工作经验出发，以一名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处理民警的角度，来谈一谈高速公路行车的安全注意事项，希望能对司乘朋友的行车安全有所帮助：<BR>　　　　<BR>　　　　一、安全带保安全<BR>　　　　 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也是一个很多司乘朋友很不以为然的问题。诚然，在地方上开车尤其是城市道路，我个人观点安全带的作用大部分是应付交警，实际作用并不大。而在高速公路上，系与不系安全带却会在事故后果中产生天壤之别。我出现场的2007年度的事故中，我印象中最少有两起小车单方造成的死亡事故都是没有系安全带引起的，其中一起是辆帕萨特自翻，车上只有司机一人，如果他系上安全带的话，我个人认为最多是轻伤，法医鉴定为颈椎骨折致死，全是翻车时身体不受限制运动造成；第二起也是小车单方，在高速行驶时前轮爆胎造成车辆失控多次撞击道路护栏，共有司乘两人，司机系了安全带毫发无伤，而副驾驶上的乘客因为没系安全带，且在放倒的座位上斜躺着休息，结果在车辆失控打时被从后风挡玻璃处甩出车外致死。<BR>　　　　<BR>　　　　二、爆胎时的操控处理<BR>　　　　 刚才提到了车辆爆胎，在高速行驶时小车爆胎尤其是前轮爆胎造成的后果远比大车爆胎严重，爆胎虽然不可预料，但在我们的事故处理中常常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如果是左前轮爆胎造成车辆失控撞击护栏，撞的往往是右侧护栏，反之亦然。究其原因，在车辆爆胎时因胎径及摩擦系数的不同，车辆的运行轨迹将偏向爆胎的方向，爆左前轮向左偏，爆右前轮向右偏，而司机在打方向纠正时，指向性能反映在已爆胎的车辆上是有一个迟缓性的，加之因爆胎造成的慌乱，常常造成纠正过度，从而人为加剧车辆的失控，致使左前轮爆反而撞上了右边护栏，甚至连续多次撞击左右护栏的现象发生。正确的做法是在车辆爆胎时，首先要紧握方向，不管车头向哪偏，给一个固定的纠正角度（与你的实际车速有关）并用力保持，同时不要采取紧急制动，因为这时车辆的制动能力在纵线上是不平衡的，让减速行为掌握在受控制的过程中并努力保持原来的行车轨迹，切忌急打方向纠正。<BR>　　　　<BR>　　　　三、超速行驶<BR>　　　　 超速行驶的危害大家都知道，无论是地方还是高速，都会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如果你驾驶一辆时速100KM的小车，假设你身高170CM，从你眼睛发现情况，到大脑做出判断，再反映在刹车制动，生理上的反应时间是1.7S左右，而这时你的车辆已经前行了47.2M。40米的距离！会包含多少无可奈何的生命！我们曾经在限速70KM/H的路段查超速（110公里我们才纪录），有辆小车竟然跑了203KM/H，看着照片，我们都说这个驾驶员迟早要报销，那是他的命，命在他的手中，别人无能为力。对于超速行为，我只有两句话：一句是“十祸九快”，一句是不要迷信“好车”，往往有些人迷信自己的车好，性能就好，但是生命面前是人人平等的，我们手里有宝马745，有保时捷卡宴，还有S80，不管日本车欧洲车，只要超速出事，该死死该伤伤，一点不耽误。我国最高等级的高速公路限高速是120KM/H，这是写在安全法里的法定最高时速，这不是没有根据的，据国外资料，如果一辆时速超过160KM的小车发生爆胎事故，不管你是否系安全带，司乘人员的死亡率是100%！记住，不是50%，也不是99%，是100%!敬告那些喜欢一上高速就把油门踩到底的司机朋友，祈祷你的轮胎安然无恙罢。<BR>　　　　<BR>　　　　四、行车前的安全检查<BR>　　　　 还是爆胎问题引出的题目，这是一个很偶然的因素，你说你是新车？我们手里有5000公里不到的新车爆胎，至于车型我不方便在这里说，但可以透漏是**公司十万元左右最普通的家用车；除了出行前检查轮胎，还有机油问题、润滑油问题、降温液问题，甚至雨刮和玻璃水也要仔细检查，我们曾经下班时坏了雨刮，邪门，偏偏是左雨刮，那天又正好是雨夹雪，可想而知我们那几十公里的路是怎么回的家！不堪回首啊，这是高速公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幸亏我们是警车又熟悉路况，打着双闪和警灯就这样歪着脖子开车坚持下了路，要是换了别人，要么受罪，要么就容易出危险了。回到家后检查车辆，原来是雨刮连杆掉了一个螺丝，一毛钱都不到的维修成本造成了多大的麻烦和隐患！<BR>　　　　<BR>　　　　五、高速公路的标线、标牌和警告<BR>　　　　 相信很多经常上高速的司机朋友都会发现高速沿线不时会有这样那样的警告标语和警示灯，我以前没上高速干的时候也是没有在意这些东西，但干了这几年才深深感触，那每个“事故多发路段，请谨慎驾驶”的标语和这样那样不起眼的小黄灯、小蓝灯后面都是血淋淋的教训和残酷，相信我，这些东西的设置决不是随心和随意的，没有十几条、几十条人命和规律性的大事故发生，高速公司和我们是不会费那个周折的。当您在路上见到类似的警告标志时，一定要有意识的降低车速并保持车距，同时做好应对紧急情况的准备，毕竟，距离产生美，这点用在与老婆恩爱相处及安全行车上都很有好处。<BR>　　　　<BR>　　　　六、尽量避免夜间行车<BR>　　　　 在我国目前的现实里，这是一个全国普遍的规律：夜间行车的大货车数量要远远多于白天在路上跑的。在我们这里，光说大货车，白天与夜间的比例能达到1：5甚至更高，晚上巡逻时左边是一溜白灯，右边是一溜红灯，一边一串看不到头，这曾经让我们困惑过，白天视野又好，车流量又小，为什么这么多的货车要昼伏夜出？以至我们经常为处警彻夜不眠。后来通过和当事司机聊天才知道，白天要装卸货物、维修车辆、办事找人、而且最重要的是路政、超限和交警白天都在路上，晚上行车麻烦更少！这就造成晚上是各种事故的高发时段，作为小车的司乘人员，在晚上行车，流量大、密度高，跑着“不爽”还是其次，重要的是忙了一天的大车司机大部分涉嫌疲劳驾驶、更有证驾不符、违法驾驶等大比例牵涉其中给行车造成更大的安全隐患。而且大车的座位较高，高速公路的中央隔离根本挡不住对面射过来的一串车灯，大车司机几乎是在半眩目的状态下开车，你愿意一路上和这样的司机们一同驰骋吗？<BR>　　　　<BR>　　　　七、超车时多用闪灯提醒<BR>　　　　 高速公路速度快，噪音大，你的车喇叭前车根本听不到，超车时还是多切换远近闪灯提醒一下对方更有用；而且，当你发现行车道内有两辆以上大货车前后距离比较近时，超车时你就要提防后面的大车突然变道超车，那时如果你正好跑到他旁边，那可就真要听天由命了，相信我，那些变道超车的大货车在变道前能有一半在观后镜里看一眼的就算阿弥陀佛了，更何况你是小车，不容易被发现且车速更快。而且，晚上超车时，不要一直用远光灯，在你距离被超车辆尾部贰、叁佰米时最好切成近光灯，这样前车才能更好的判断你与他的距离从而不会误判，要知道，在路上让其他车辆更清楚地看到你，与你是否能清楚看到对方是同等的重要。说到这里，想起在市里经常有晚上不开车灯或者打着远光会车的摩托和机动车，他们自认为自己能看清路面和其他车，而别人是否能看清他们呢？那都是一些自私而且毫不体谅别人的人，我一直很鄙视这些人。<BR>　　　　<BR>　　　　八、非紧急情况不要占用紧急停车道<BR>　　　　 紧急停车道，顾名思义是在紧急情况下才能使用的车道。我们出现场发生堵路时最头疼的就是小车占用紧急停车道，造成我们无法及时到达现场，因为小车占道，我的最高纪录是提着勘查箱步行七公里出现场，当时的心里真是既生气又无奈：你也不想想，既然已经堵路，在交警没有到达现场前，你能插上翅膀飞过去吗？七、八十吨连车带货翻在路面，没有吊车、施救车现场路面能通行吗？你堵的虽是交警，其实堵的也是你自己！这都不算是重要问题，最重要的是这些人没有意识到前面的情况也许很危急，有些人可能正在流血、正在被困，在救援车辆没有到达现场前你却把别人的求生希望给堵的死死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可能因为你占用紧急停车道而使救护、救援车辆不能及时到达现场、可能因为你占用紧急停车道而使救援车辆只能冒危险逆行或从中央护栏调头，徒增风险！可能因为你占用紧急停车道而间接造成他人死亡！根据我国的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对非紧急情况下占用紧急停车道的行为处罚金200元，并处扣六分！<BR>　　　　 如果前面出事故被困的是你的亲人，你会占用紧急停车道吗？记住：紧急停车道是一条生命通道！<BR>　　　　<BR>　　　　九、保护现场？保证安全！<BR>　　　　 我们大队管辖的高速路段约170公里，从前事故一直是一个点三班倒，后来随着人员的增加及为了快速出警（有时早到现场十分钟可能就能救回一条人命）我们分成了两个事故出警点各辖一段，可就是这样，在自己的辖区一圈也要两、三个小时。有时经常接到这样的事故报警：双方发生了简单的刮擦或追尾，事实无争议、无人员伤亡、财损不大、车辆能够移动，可无论我们怎么在电话里劝，双方当事人就是不肯将车移到路边！一定要我们到现场“照相”后才肯动车！七八十公里呀！最快也要四十分钟一个小时！有时为了百十块钱的损失，两个车横在路面阻塞通行致使堵路达十余公里！碰到这样的司机，我捶他的心都有！你为了自己的些微利益，不听交警的劝告一意孤行，如果你的车辆滞留路面引发二次事故怎么办？如果你的车辆滞留路面，致使后面堵路造成事故怎么办？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再发生事故，所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一定会大于你的小事故，到时，后面的事故当事人如果起诉你，虽然你可能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但你百分百要承担赔偿责任！<BR>　　　　 在高速公路发生财产损失轻微的事故，如果无人员伤亡、双方对成因无异议，且车辆具备移动能力，一定要将车辆移动致紧急停车道内停放，现在的人们几乎都有拍照功能的手机，可以在动车前用自己的手机将原始现场拍两张照片，当然，最好能在电话里和当班民警沟通，放心，碰到这样的“移动现场”，高速事故交警一定不会难为你的！<BR>　　　　<BR>　　　　十、发生事故后<BR>　　　　 当然，前面说的只是简单的小财损事故。如果你的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大的财产损失事故甚至伤亡事故，你是一定不能动现场的（抢救伤员除外），这时就牵扯到两件比较重要的事情了：设置警告标志和电话报警。在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车辆无法移动的，一定要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外设置警告标志，且人员要移到公路护栏外。记住：一定是一百五十米外，如果因为你设置的警告标志达不到这个距离，致使发生二次事故，那么我们事故民警是一定会在二次事故中给你划责任的，最起码也是次要甚至同等！可惜的是，凭我在高速公路上这几年的实践，没有一个当事人会“舍得”将警告标志设置到位，真的！没有一个！能在车后五十米以外设置标志的就令我刮目相看了！还记得去年夏天的午夜，我和队上的一个老同志巡逻回单位的途中，在对面半幅的下坡行车道内发现一起刚刚发生的交通事故，两辆大货车的四五个当事人就“若无其事”的或倒或躺在事故现场后方的路面上，唬得我俩赶紧连劝带赶得将人弄出护栏外，前后也就三五分钟，就又有一辆大货车驶过刚才躺人的路面在我眼前三四米的距离撞上了事故现场！当时的腿说不软真的是假的，如果我们不是路上偶遇，而是接到当事人的报警电话才出现场，那么车后的这四五个人会一个不剩！当然，如果你的车辆没有三角警示牌或锥桶，你也可以将色彩鲜艳的旅行包或机油桶甚至路边的树枝等等拿来借用，可是千万不要搬石头哦！那性质就变了！说到报警，经常有当事人发生事故后，第一个电话打给老婆孩子，第二个打给朋友，第三个打给保险公司，等到想起报警，距离发生事故已经个把钟头了！如果因为这样发生二次事故，对不起，你一样要承担二次事故的法律责任！发生事故后，设置警告标志、人员移到路外、及时报警这三样缺一不可，任何一个环节的不规范致使加重事故后果或直接导致二次事故的发生，当事人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放心，保险公司的报警时间限定在48小时内，你就是第二天再报也来得及，干嘛一定要在险象环生的现场避重就轻？<BR>　　　　<BR>　　　　十一、不要在高速公路上丢弃废物、行人不要上高速<BR>　　　　 这两条是相辅相成的，怎么，不理解？我们这里每天都有路外的穷苦村民上路捡空的饮料瓶，赶也赶不完，你从这头把他撵下去个圈他又从那头上路了，这就直接导致了一个后果：我们大队每年都有三五起无名尸案件，说它是无名尸，是因为现场没有肇事车辆，也有的大货车夜间根本就不知道刮擦或撞上了行人，现场只有残缺不全的碾碎的压扁的尸体，有时男女都无法分辨，只能经DNA检验。至于撞伤的、撞残的每年都有几例，究其原因，就是您从车窗外扔出的那一个个饮料瓶，砸坏了来往车辆还是小事，我相信被砸得一定也不会放过你，可是就用那一个个小瓶子去换一个虽不富裕但却鲜活的生命，您于心就忍吗？当您摇下车窗抛弃废物时，您可能就是一个间接的杀人凶手！<BR>　　　　 过往的乘客朋友，不要再上高速公路上拦车、搭车了！还有那些上路捡空瓶和煤块的人们，当高速机动车撞上人体时，人真的会碎的！我永远也忘不了那年冬天夜里一点多，我在路上守在一具无头尸旁，昏暗的车灯中地方上太平间的老王拎着找到的一个女人头走向我的镜头，开始我们还怀疑是谋杀，经县市两级法医及刑警队联合尸检，最终证实该人体是被巨大的冲击力作用于背后，致使颈部撕脱后飞出一百多米远，后来证实那个老太太精神不太好，收费站的监控显示她确是一个人走上的高速，至于她要干什么，谁也不知道。至于路面被多车连续多次碾压的尸体我见得太多了，以致我们常常要用铁锨和麻袋来为他们收尸，你想象不到一具人的尸体散落在10X80M的路面上是一个什么情景，你也感受不到那种新鲜的破碎的尸体是一种怎样的气味，那是自然界中你永远也闻不到的，我永远也不愿再见！再闻到！<BR>　　　　<BR>　　　　十二、停车、停车、还是停车！<BR>　　　　 最重要的我要放在最后面说。高速公路行车最怕的是什么？是停车！在高速运动的车流里不管因为什么原因致使道路堵塞而停车，最可怕的事情就可能要发生了。<BR>　　　　<BR>　　　　 这里我要重点说一下小车，碰到这种情况，小车司机发现前方道路堵塞时，一定要马上看观后镜里有没有大货车跟着你，如果有，一定要提前减速并打开双闪灯提醒后车注意，给后面的大车充足的距离和时间减速，如果后面的大车按喇叭或向你不停的闪灯，相信我，他一定是刹不住车了，你一定一定要加速往紧急停车道内钻！哪怕会刮伤你的爱车。<BR>　　　　<BR>　　　　 每年！每年我们都会碰到几起这样的事故：因为堵路，小车停在大车后面等待放行，结果后面的大车撞上来，后面的大车车头都撞上了前面大车的车尾！小车在哪里？！二人、三人、四人、五人！小车上有几人就是几条人命！几毫米厚的小车框架在几十、上百吨重量的冲击下比纸还薄！不要迷信你乘坐的是什么车，不要自认为安全，我见过拉开后压缩的只剩一米长的红旗车，我见过被压成铁皮的面包车，我见过火中被困的人的扭曲的身影和嚎叫，我见过挤得只有二指宽的人的头颅 <BR>　　　　<BR>　　　　 你或许会问，后面的大车为什么不停下来？相信我，他不是不想停，他太想把车停下来了！可是你见过核载九吨却拉五十吨的货车吗？你见过核载十九吨却实载九十吨的罐车吗？你见过核载三十吨却实载一百三十吨的巨无霸吗？<BR>　　　　<BR>　　　　 交警早已不允许处罚卸载超载车了，你看看路上的大货车们，十辆车有九辆半都或多或少的超载，不超就没有盈利，不超就会亏钱！那远不是交警一家就能够解决的问题，碰到情况，尤其是下坡路面，你就是给这些个大半挂车后面拴上一百头牛也拉不停他！这里暂且不提。<BR>　　　　<BR>　　　　 还是要劝告所有碰到堵路的小车司机，将车停下后，就算外面在下刀子也要全部离开车辆迅速移到路外，直到你的车后排上了七八辆以上的大车后再回到你的车上！为什么要等七八辆？06年我手里曾有一辆车连撞十三辆车的纪录，在我们大队一直没有人能打破，你愿意你是第几辆？实在不行就从紧急停车道往前走，走上二三百米后再找空位腾出停车道，宁愿让交警罚你贰佰元钱，也比命便宜！在这里，还是那句话：紧急停车道是一条生命通道！一条你的逃生通道！<BR>　　　　<BR>　　　　十三、其他<BR>　　　　 没想到这篇即兴的短文竟会写了这么多。最后，我还有几个简单的实践经验想告诉在高速公路上的司乘朋友：<BR>　　　　 1、副驾驶位上的朋友，最安全的座位是司机后面的那个座位，相信我，遇到紧急情况，司机避让自己是本能的下意识行为，你与他的上下级关系、感情甚至亲情在这里都没用。如果你是一个在后排卧铺休息的大车乘客，也请你选择将头朝向驾驶员的方向，你愿意失去一条腿还是“一个”头？这不是可选择的题目！<BR>　　　　 2、交通事故受伤致死的原因比例最高的为颅脑损伤、胸腹脏器损伤、出血过多及休克死亡；所以除非你有专业的医疗知识，在没有确定伤者伤情的情况下，最好不要轻易的移动伤员，否则，他断裂的肋骨可能就是在你的“帮助”下才插入心脏或动脉的。如果伤者四肢大出血，你可以在他出血肢体靠近心脏端的关节上方用鞋带或腰带紧止血并及时报警，这才是最重要的。<BR>　　　　 3、在高速公路上，一切非正常的行驶状态下，都要及时打开双闪灯！包括停车、前方堵路及施工、单道放行、前方发生事故、进入雾区等等。<BR>　　　　 4、高速公路上的重大肇事驾驶员的驾龄是6—8年！相信我，你没有看错，这个数据从市、省到全国都是一致的，个中原因您一定能体会。熟能生巧？熟也能生骄！<BR>　　　　 5、永远把与你同在道路上行驶的其他机动车当成菜鸟，不要把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寄希望于掌握在别人的手中。（就好像我们一看到违法行驶的女司机就赶紧躲得远一点^-^）<BR>　　　　 6、上高速公路前，要规划好线路，尽可能了解沿途的路况，给车辆加满油料并保持手机电、费充足，不然给你撂到荒郊野外，那可真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啊！<BR>　　　　 7、还有一句题外话，现在的高速公路平均50—60公里就会设置一个服务区或停车区，当您的车辆遇到小的故障或您内急时，请您坚持到服务区解决。毕竟，你的车辆不管停在紧急停车道还是加宽车道，不仅给您和他人的行车造成安全隐患，遇到夜间，还很有可能给预谋或流窜的犯罪分子提供难得的发财机会。<BR>　　　　 8、最后一个很白痴的提示：报警电话永远是110！不要在前面加区号！<BR>　　　　 无论何时牢记一句话：一个好的驾驶员，并不在他的驾车技术有多么高超，而是他的头脑中是否有安全意识。我感觉写得非常好，无论您开不开车，都应该知道这些，因为您的命也只有一条。<BR></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syong1069]]></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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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10 May 2008 08:14:05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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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2008年4月20日]]></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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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FONT size=5><EM><STRONG>感激伤害我的人 因为他磨练了我的心志;感激欺骗我的人 因为他增进了我的见识;感激遗弃我的人 因为他教导了我应自立;感激绊倒我的人 因为他强化了我的能力;感激藐视我的人 因为他觉醒了我的自尊<BR></STRONG></EM></FONT></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syong1069]]></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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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20 Apr 2008 20:31:14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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